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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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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营改增新增纳税人将迎来首次申报期

小规模纳税人将得实惠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李雅君 施斌)来自市国税局的消息,7月1日起,全市约2.5万户选择按季申报的营改增新增纳税人将迎来首次申报期。

  据了解,按季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期为7月1日至15日。申报群体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和部分金融业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在申报方式上,部分金融业纳税人可以通过上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上门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需要携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要携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在此基础上,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多个方面的优惠。”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其中,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对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在已经申报4月份营业税的基础上,在此次申报5月份、6月份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为帮助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市国税系统推出了20条纳税服务措施,包括积极开展纳税申报的辅导培训、编制纳税申报指引、设置首次申报专窗和申报预审岗、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业务骨干轮流值班等。同时,通过“甬税通”手机客户端,纳税人可以实时查看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人数,可就近、就便、合理、错高峰选择办税时间。此外,国地税12366服务热线共建平台已于近日正式开通,纳税人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国税、地税相关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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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