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开放周刊·大聚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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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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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及其产品
邮寄入境有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投递者,在收、寄国际邮件时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这些动植物及其产品具体目录如下: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

  其他类: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通过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和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俞永均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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