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宁筱珉)7月1日,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销售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份保单生效,这标志着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由理论向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去年4月,“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成立。作为共同体执行机构和首席共保人,人保财险牵头组织41家共同体成员公司整合行业承保能力,共同参与损失分担。 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我国首款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产品,结合我国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灾后补偿救助水平等情况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居民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保险责任方面,因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导致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坏的,可以得到赔偿。市民可登录www.epicc.com.cn便捷投保。 “下一步,人保财险将持续推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扎实开展,并在未来一段时期致力于推进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在内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实现巨灾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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