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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城管工作人员正在搬运该店占道经营的水果筐。 (陈结生 贾陈骋 摄) |
本报讯(记者徐欣 通讯员贾陈骋)昨日,江北区城管局一中队队员来到位于槐树路的喜乐果业,向当事人送达了一份处罚通知书,决定对喜乐果业占道经营行为处罚3900元。据悉,这是江北开出的占道经营重罚第一单。 按惯例,占道经营的罚款金额一般不会上千元。为何这次喜乐果业的占道行为如此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呢?原来,5月12日,江北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喜乐果业水果店在门前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水果业务,各类水果、收纳箱等经营物品以及果皮果渣等垃圾乱堆放在人行道上。执法队员当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月13日,执法队员复查发现当事人仍将部分水果和收纳箱等经营物品摆放在门前人行道上,面积约为10平方米。经查明,喜乐果业长期占用江北区槐树路152号门前人行道进行水果经营,在江北区城管局耐心劝导与教育下,仍屡次拒绝改正。对此,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江北区城管局对喜乐果业的违章行为进行了从重处罚。 “我们现阶段针对在主要道路两边的大面积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如果发现店家存在多次占道经营行为,将根据相应规章进行处罚。”江北区城管局执法队员介绍。槐树路位于姚江边,为宁波市市级示范道路。喜乐果业屡教不改的违章行为,严重影响了人行道的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整洁,阻碍我市精品道路的创建,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夏季是占道经营的高峰期。我们通过考核到人、联合巡查等方式,对主要道路进行长期整治。目前,前期的排摸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具体情况,本着对违章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就相应道路的各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江北区城管局管理科科长李世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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