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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12日人民网报道: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下发的奖状背面变成了广告,有某电子产品商家的门店地址、电话、产品推介等内容,称学生凭奖状可领一份精美礼品,引发众多学生、家长不满。 点评:奖状还是“单纯”一些好,向学生灌输商品概念与消费理念的“牛皮癣奖状”,容易消减奖状本身的激励作用。如果连印几张奖状也要进行商业化运作,那书本、试卷是不是也要打上商家的广告呢? @暇步士:校园混杂太多商业味。 @温丹妮:学校缺这点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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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12日《齐鲁晚报》报道:济南拟出台的“最严停车令”正在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对违停车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严罚,停车管理员也有“贴单”的权力,可以粘贴《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并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交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处罚。 点评:加强对违停的管理是应该的,严格执法也是必须的,但如果停车位充足,停车方便收费也便宜,谁会违停?政府部门除了在处罚上“动脑筋”,更应该想办法如何拓展停车位资源。 @冬瓜鲁紫:所幸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甜蜜小巴豆:这样的话,要120分才够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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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12日新华网报道:日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发布2015年度全国PM2.5跨省输送矩阵,地方间的PM2.5“互害”很常见,扩散通常跟风有关,像河北PM2.5来源于本地排放只占62%。不少地方“治霾基本靠吹”,各自为战。 点评:雾霾可以“随风飘”,地方治霾不能靠“飘”。要解决区域性污染输送问题,显然不能只靠几个城市单打独斗,而要走联防联控之路,减少治霾政策“级差”,在“一盘棋”思维下更加步调一致。 @亚马逊小王纸:谁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要有利他思维。 @博西尼:要在“均衡”二字上多下功夫。 |
本期主持 朱晨凯 据7月12日《新京报》报道: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打车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将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点评:管制的思维与网约车提倡的“开放共享”思维相抵。禁入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把人一棒子打死,让有“前科”的人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通过服务去获得报酬,也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坦克联盟:《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没有禁止有“前科”者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 @艾马尔007:涉嫌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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