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仁 我市启动轨道交通违规行为专项巡查,在车站或车厢内乞讨、扫二维码推销、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等违反《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违规行为,将被集中整治。13日,相关工作人员对地铁进行了全线巡查(7月14日《宁波日报》)。 乞讨、卖艺、商业推销等影响运营秩序的违规行为,是与地铁发展相伴而生的“常见病”,并非宁波一地独有。开展阶段性专项巡查和集中整治,也是通行做法。然而,不必讳言,这种“运动式”整治,效果并不太理想。通常的结果是,专项巡查刚结束,类似违规行为立马“卷土重来”。 地铁“治违”为什么难?首先在于执法者在明处,违规者在暗处。从事这些违规行为的人,穿着等方面与正常乘客无异,工作人员没有理由拒绝其进站乘车,而且他们大多“实战”经验丰富,善于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其次在于,“运动战”式的执法巡查,难以形成常态。同时,现有的法律条文,对违规行为顶多处以不痛不痒的经济处罚,难以形成威慑。 集中整治的“速效药”,不仅“治”不好上述“常见病”,还容易产生一些有违初衷的负作用。比如上下班高峰时段,地铁车厢内本已比较拥挤,执法人员来回巡查,难免“添堵”。 当然,给地铁“运动式”治违行动泼凉水,并非纵容那些违规行为,而是说应采取更为管用的办法。如今,地铁站和地铁车厢内高清探头遍布,逮住那些屡屡违禁的“老面孔”应该不是难事。用好科技手段,治理效果自然显现。就治理的源头而言,宣传方面也需加强,明令禁止的行为及其后果必须广而告之,以打消那些“闯关者”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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