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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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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印发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融合发展的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使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国防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到2020年,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融合取得重大进展,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国防动员体系。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国家主导;注重融合共享;发挥市场作用;深化改革创新。

  《意见》提出,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加强产业领域统筹,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加强科技领域统筹,着力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完善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加强社会服务统筹,提高军队保障社会化水平;强化应急和公共安全统筹,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统筹海洋开发和海上维权,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维护国家海外利益。

  《意见》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规范需求对接,促进资源共享;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评估。

  《意见》最后强调,军地双方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工作,一件一件督导推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注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自觉把经济布局调整同国防布局完善有机结合起来。军队要遵循国防经济规律和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建设规律,自觉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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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