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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茜茜 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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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东东胜街道戎家社区的党员志愿者来到独居和空巢老人家里,无偿提供和安装火灾报警设备,帮助老人安全度夏。(丁安 张黎明 摄) |
在政府和社会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背景下,子女仍是老人的第一责任人,“亲情赡养”仍是幸福养老的重要一环 本报记者 王 佳 海曙记者站 毛一波 百善孝为先。3年前,基于空巢老人愈来愈多、很多子女疏于关爱老人的现实,“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使很多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是否真的关心父母?为什么没有常回家看看?这些问题考问着每一个人,也在考问整个社会。 这些年,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上也存在一些“重社会化服务,轻家庭赡养功能”的认识误区,工作忙、养孩子忙、离家远等等理由,使得许多人心安理得地将父母放在极其次要的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不少老人的生活难题,让老人的生活变得充实、快乐,但依然不能填补老人因没有子女关心造成的心理空缺。在宁波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服务和付出换来了老人满意的笑容,也不时带给助老者一些困惑。 作为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家庭在居家养老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而这一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和强化。 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设立 为社区老人带来便利 早上出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看书读报;中午,在养老服务中心吃统一送来的午饭;周末,拿出家政服务卡,服务人员就会上门打扫卫生……随着海曙5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相继落成以及医养结合的模式在西门街道率先试点,海曙区已基本建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 不仅是海曙,居家养老服务在宁波已开展得如火如荼,截至2015年底,全市建有各级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308个,其中,城市社区站点456个、农村站点1817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服务设施覆盖82%的城市社区和72%的行政村。 同时,我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创制,率先制定了宁波市地方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2015年全市共评定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190个。 海曙望春街道广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达600平方米,并成立了“阿拉宁波人为老服务队”,为辖区内高龄的独居、空巢老年家庭提供卫生清洁、读报陪聊等服务。社区居民李大妈说,日子过得很惬意,现在她每天忙完家务,步行5分钟就能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姐妹聊聊天唱唱歌。“这里还经常有保健咨询、医疗服务等活动,我们老年人找到了欢乐家园。” “广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向全区老人推出了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25项服务,发挥养老院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相结合的特色,把养老院的专业资源送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人家里。”海曙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居家养老服务圈的建成,离不开日渐活跃的为老服务草根社会组织的帮扶,这些社会组织推出的为老项目中,有为贫困老人开展“圆梦”活动的,有为身居高楼的老人提供上门理发的,有为单身老人搭建交流平台的,还有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绿化养护等普惠服务的,实现了居家养老的生活定制。 钟幼菊是位独居老人,每天早上她都会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豆浆坊喝一杯豆浆,每到星期二下午,会过去量量血压、看看报纸杂志,有时碰到好看的书就借回家。每个月10号,作为小组长,她会去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小组长会议,随后听一次健康讲座。遇到一些传统节日,居家养老服务站会举行各类活动,给她送上粽子、香袋、汤圆之类,让她开开心心过节。 这样的贴心服务,在宁波已是常见。 子女当“甩手掌柜” 社区助老服务超负荷 “能不能帮我们呼吁一下,子女不能因为有了社区助老义工就安心做‘甩手掌柜’,老人们也盼望着子女能常回家看看。”记者在甬上多个社区采访时,许多社区义工不约而同提及这一话题。 一位姓郑的志愿者阿姨“结对”的是小区里一位82岁的老人。“一开始,想要为她打扫房间,老人都会忙不迭地说‘我来’;问她有什么要帮忙的,老人总说‘蛮好的’。” 了解到老人曾是位手工编织的好手后,同样喜欢编织的郑阿姨找到了“切入口”,共同的话题一下子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老人向郑阿姨吐露心声:三个子女都不同住,平时忙于工作,无暇常来,最多打个电话问候,“都找不到一个能说话的人。” “结对”5个多月以后,老人把郑阿姨当成了自家人,“有一次,老人当着她女儿的面,说社区义工比女儿还亲。这是老人对我服务的肯定,但回去后,心里不是个滋味。”郑阿姨坦言,聊天的时候,老人提及最多的是自己的子女,“每每听到老人主动为子女辩解‘工作忙、事情多’时,总觉得有些心酸。” 不少子女因为“工作忙”,把老人的生活照料全推给社区,许多琐事让社区代办,使得不少社区助老服务超负荷。 “就在几天前,一对70多岁的老年夫妇拿来两床被褥,要我们清洗,说是晾不动,感觉很吃力。子女呢,因为工作忙,老人不忍心打扰。”老人对子女的这种“过分体谅”,让社工们很为难。海曙某街道负责社区事务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一位老人提出要社工到医院陪夜,帮忙照料,因为老伴身患癌症住院了,老两口不想让子女知道,唯恐子女担心。 一些社区工作人员因不放心独居老人,有时会特地打电话给老人的子女,“高温天里,请每天打个电话问候老人,经常来看看老人”。“确实有过‘提醒’后,子女依然如故、找理由推脱的现象。”采访中,不止一位社工告诉记者。而令他们有些心寒的是,社区一些公益性助老服务,在推出一段时间后常常被视作“理所应当”,不仅被横加挑刺,还要接受一些子女命令式的“嘱托”。 时下,中青年人面临工作、购房、子女教育、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压力,把许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分身乏术;有的自己也已步入老年,由于自身身体状况、居住条件、经济能力等原因,在照顾父母时有心无力,做不到经常性照看。社区通过针对性的服务,为他们减轻一部分时间、精力乃至经济上的压力。 “压力缓解并不意味着义务推诿。”有关人士直言,子女仍是老人的第一责任人,“亲情赡养”仍是幸福养老的重要一环。否则,将有悖于政府和社会推动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初衷,也有悖孝道。 明确“第一责任方” 多为“家庭尽责”鼓与呼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这是我国要构建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居家养老是基础,而家庭在居家养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来自家庭的照顾,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在生活方面的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够满足其对亲情的需求。这也是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政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缘由。 今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前不久,在市政府召开的专题学习会上,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对此提出了对策建议。他认为,在我国,家庭是养老服务的第一责任方,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孝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积极营造全民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出台政策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比如,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先支持居家养老;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居住的政策,实现“一碗汤”距离;探索建立对家有住院老人的在职职工的照料假。 父母们正渐渐老去,不要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憾事。传说有一种小鸟可以飞越太平洋,靠的是什么?一截树枝。它把树枝衔在嘴里,累了、饿了、困了,就把那截树枝扔在水面上,落在上面休息、进食。家庭就是人生中的那截“树枝”,衔着它有时会很累,但有了它,我们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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