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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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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试点保险版“以房养老”

它为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等老年人养老提供了新选择

  本报讯(记者张正伟 见习记者郦丹滢)近日,中国保监会宣布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宁波也被纳入其中。记者从宁波保监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尚未有相关产品发行,“以房养老”正式实施仍要等待一段时间。

  为缓解养老压力,2014年7月1日,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四地率先开展为期两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该险种又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通俗地说,就是老人将他(她)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权,并且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老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

  如今,两年试点期已过,“以房养老”的推进成效却并不尽如人意。从四地试点情况来看,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9071元。

  与全国一样,近年来宁波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宁波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1.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2.4%,已达到国际中度老龄化标准。有关单位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市多数市民对“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并不接受。从传统来看,如果有房子却选择抵押出去而非留给子女,情理上说不通。而从理财角度来看,将房产抵押或许并不如其他理财方式靠谱。

  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推出,最大意义可以说是为部分有需求的老年群体提供一种全新的养老选择,比如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等。这些老人通过抵押房产的方式,可以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获得更加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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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