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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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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遮阳伞成为“夺命伞”

交警:擅自加装遮阳伞将被处罚

  市民正在行驶加装遮阳伞后的电动自行车。(陈结生 摄)

  本报记者 陈结生

  实习生  胡琦

  

  

  

  入伏后,骄阳似火,午后又时有阵雨,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为遮阳挡雨,纷纷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遮阳伞。如果骑行过程中一旦车辆倒地,很容易伤到骑车人,甚至会伤及无辜路人。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中山西路与江厦街的十字路口发现,15分钟内,有5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飞驰而过。记者观察了一下,这种遮阳伞多是呈弓形遮挡在骑车人头顶,安装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臂支撑,直接在车把手的中间位置固定一个钢棒做伞柄;另外一种则是在电动自行车的两头将伞柄固定。

  一名骑车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把遮阳伞,我是花了80元安装的。只要骑车时小心一点,应该不会发生意外。”

  对此,记者联系了海曙交警大队。据一位长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交警介绍,“这类遮阳伞稳定性较差,擅自加装很容易导致车身失去平衡。另外,遮阳伞遮挡视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针对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的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车主当场恢复原样,并处以50元罚款。”

  记者手记:

  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貌似可以为骑行者带来些许凉意,但这种避暑方式在行驶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记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因安装遮阳伞导致的伤人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本月18日,广东省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事故,一女子骑着装有遮阳伞的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更不幸的是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她当场死亡。

  市民切勿为图一时之快为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莫让遮阳伞成为“夺命伞”。(陈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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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