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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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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有了明确规范

按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我市昨开出首张罚单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 颜杰 王婷涵)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已于7月正式实行,电动车违规停放安全通道、私拉电线充电将被罚款。昨日,我市消防部门开出全市首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罚单。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居民小区,对小区内安全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

  上午9时半,消防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高新区杨木碶路上的滨江花苑小区,分别对26号、28号、29号、31号、34号等楼道进行了检查。记者在现场看到,上述楼道中零零散散地停放着电动车和自行车,原本两米多宽的楼道被占去了一半。在电表箱旁边和部分墙角处,记者看到许多私拉的电线挂在上面,电线末端连接着插线板,而部分插线板边上还悬挂着电动车充电器。

  “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相关规范纳入其中。”高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曾立告诉记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在新《条例》修订实行以来,全市各地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已分别到小区、工厂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要求相关负责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若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滨江花苑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已按要求在小区内设置两个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场所,但仍有部分居民安全意识淡薄、贪图方便,将电动车直接停在楼道内充电。

  当天下午,高新区消防大队在前期多次排查、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开出了全市第一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罚单。“我们已多次责令沈先生按规定停放电动车,但检查中发现其仍未按要求履行,根据新版《浙江省消防条例》第28条和第59条规定,对沈先生处以50元罚款。”高新区消防大队曾立工程师介绍。

  消防部门介绍,目前电动车普遍存在防火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容易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负荷、插接件接触电阻过大、元器件高温等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对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火灾的起火原因进行分析。据统计,80%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段,66.7%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20时至次日5时之间;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电动车停放在门厅、过道等部位。这是由于电动车一般白天使用,夜间停放充电,电池充满时往往在凌晨,而用户一般不会凌晨起床断电,这就容易造成电池过充发热,引起火灾。而此时人们一般处于熟睡状态,初起火时难以被发现和及时扑救,发现时往往已经进入发展阶段,无法控制。加之出于防盗等目的,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厅等部位,堵塞疏散、逃生通道,且电动车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等,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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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