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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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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法”是在为道德托底

  杨贤潮

  

  路人倒地,该不该伸手相助?曾几何时,这成为一个“难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8月2日《人民日报》)。

  近些年来,“老人倒了扶不扶”这个“中国式难题”一直备受争议。扶了,被讹咋办?不扶,良心受谴责。事实也表明,不少好人“很受伤”。就在之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做过一项民意调查,主题是“遇到老人倒地,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结果显示,55.6%的人选择直接走开,仅有5.4%的人会毫不犹豫地去扶。显然,“扶不起”现象已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代表性问题。

  人们常说,法律的事情归法律,道德的事情归道德。这话本身没错,但也应该认识到,法律和道德同为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又表明:道德往往需要法律来托底。如果发生道德受损的现象,就需要法律“站出来”明辨是非,主持正义。这恐怕正是“好人法”甫一公布,就广受好评的原因所在。

  上海的这部“好人法”亮点很多,最亮处当属“紧急救护受法律保护”这项内容,对紧急现场救护规定了三种情形,并强调紧急现场救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可以消除救人者的后顾之忧,是在为道德托底。在上海人大对“好人法”草案的调查问卷中,对于“急救不担责”的民调显示,参与调查的超九成网友选择了“支持”。可见,“好人法”符合公众期待。

  有人认为,“好人法”的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效果;也有人认为,与其立法保护好人,不如培养更多急救人员和完善公共场合急救设施。即便如此,也不必太过苛求,毕竟“好人法”是针对见义勇为者而设,目的是让更多人敢于对急需救助者伸出援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好人法”迈出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第一步,为道德托了底,作用和意义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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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