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邱炜煌在《北京日报》刊文说,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同样的问题,一旦出现告状或媒体曝光,就“摊上了大事”,反之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有人感叹“琢磨事不如琢磨人”,见了“刺头”让三分。由于舆情干扰,有关部门爱莫能助,往往需要妥协、折中,致使免责难以到位。克服这种现象不能单靠思想教育,还要努力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 一要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并考虑历史局限性。不能搞有罪推断,让当事人自证清白;不能对照现在的条文处理过去的案件;不能用“马后炮思维”苛求特殊背景下的应急之举,尤其不能受媒体曝光的干扰和制约,脱离法纪条文来从重从快。 二要善待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如果出以公心,没有以权谋私,也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可以考虑以批评教育为主,引导其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振作精神,从头再来,切不可为平息舆情、迎合媒体,把干部一棍子打死。 三要大胆量才录用。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社会呼唤更多的开拓者。对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对其进行政绩考核和提拔使用等;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开拓者,可以根据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即使对一些已被追责处分的“问题干部”,也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视其改正情况区别对待,量才录用,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跌倒爬起,将功补过。倡导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最实在最管用的措施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实干者撑腰,为改革者助威,为担当者担当,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有舞台、有价值、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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