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经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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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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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应考核入住率

  魏文彪

  

  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8月9日《北京晨报》)。

  当前许多城市低收入人群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他们的居住难题。而十几万套保障性住房“空置”,不能及时交付使用,意味着许多家庭无法尽早实现安居,无疑令保障房制度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的初衷难以实现,也造成巨大的财力、人力与物力浪费。

  而之所以会出现保障性住房“空置”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土地出让金增长,将一些地段好的地块拍卖用于商品房开发,仅在离城区很远的偏僻地带划拨一些地块用于保障房建设。由于位置偏远,基础设施不配套,给居住者工作与生活带来较大不便,一些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得已放弃购买。

  一直以来,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考核建设数量,如开工率、竣工率等。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以数量论英雄”,部分地方政府也就跟着这根指挥棒转,只管数量,不管附近基础设施是否配套,入住居民工作、生活是否方便。有些地方甚至因此放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监管,导致部分保障性住房因为质量问题无法入住。这样做的地方多了,审计公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就难以避免。

  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直接关乎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审计出的问题急需解决。笔者认为,有必要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方式,除了考核建设数量外,还应一并考核入住率;并对那些因为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入住率低的地方政府及官员实施问责,以倒逼各地尽可能就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更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促进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的初衷得到更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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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