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8月11日电 记者 贾远琨 齐中熙 叶 前 程 群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布,将“违反规定使用手机”视为“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最高罚款5万元。飞机上违规使用手机一直是明令禁止的,而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将此规定进一步明确,处罚也更为严厉,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为何要重罚飞机上打手机? 中国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手机使用的信号频率与飞机所使用的频率同属于一个波段,有可能产生谐波干扰,影响飞行安全,民航在安全上出不起半点差错,因此飞行全程不能使用手机。 全球航空公司对飞机上使用手机作出不同程度和不同标准的限制,因为使用手机特别是使用手机接打电话,可能对航空器的导航通讯系统造成干扰,甚至会给飞行员错误的提示。目前,在国外航空法规中,对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规定有三类:第一类,全程可以使用手机,使用飞行模式;第二类,在飞机起飞、着陆时需要关闭手机,其他阶段可以使用;第三类,自飞机舱门关闭时起,全程不允许使用手机。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副秘书长孙慧说,我国为更加充分地保障民航安全,采取谨慎的态度,全程不能使用手机,智能手机所拥有的飞行模式也不被我国民航规定所认可。 最高5万元罚款是否处罚过严? 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属于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实施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以增加到五万元以内。 中国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罚款5万元与“以后在飞机上开手机就会被罚5万元”不是一个概念。事实上,今年4月实行的《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中对这两类行为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00条罚责中也明确,当这些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或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二百元以下罚款;或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规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才“可以增加到五万元以内”。 广东律协副会长肖胜方认为,罚款是为了做到令行禁止,不是目的。罚款5万元额度是否合适有待修改法律程序中进一步讨论。同时,由于航空法是法律规定而不是部门规章,应由法院来执行。但实际中可能存在困难,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增加罚款额度的法律效力也会打折扣。 相关规定是否应与时俱进? 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对飞机上使用手机的规定是可行的,但随着航空器生产者、设计者对设备的更新和保障能力的提高,包括手机运营商、制造商、设计者对技术的调整,将来可能会克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会影响飞行的问题。我国在立法时,需要考虑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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