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远鹏 14日早上6时50分,北仑区明州路新大路口附近,24岁协警王幼伸站在一辆警车顶上,撑起一捆下垂的电缆线,疏导交通的同事则紧急联系相关部门来维修。一直到7时40分左右,维修人员才赶到现场拉紧电缆。王幼伸撑了50多分钟,制服被汗水湿透了,过往行人纷纷向这位“托举哥”竖起大拇指(8月16日《宁波晚报》)。 “托举哥”王幼伸的举动,无疑值得点赞。但我们不能只是被感动,还应该反思一下:王幼伸托举电缆50分钟,谁迟到了? 现如今,使用电缆的部门很多,王幼伸托举的那捆电缆属于哪个部门,新闻报道没有说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50分钟才有人员来处理,动作显然太慢了。抢修公共设施,应该有明确的时间规定,比如多少里程必须多长时间内赶到。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将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城市干道的电缆出了问题,维修人员50分钟后才赶到,还能算得上是抢修吗?电缆所属部门的“迟到”,反映出应急机制不完善,或是执行力不够。对道路管理部门来说,电缆虽不属于自己所有,但坠落了,消除道路隐患责无旁贷。自己管辖的路段存在安全隐患,却不能及时掌握并予以处置,也是一种“迟到”。 想起发生在山东的一起悲剧: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撞上一根坠落半空的广告牌钢丝,脖子被割断而亡。假如北仑这捆电缆是半夜坠落下来的,如果没能被及时发现,会发生什么事情? 城市的正常运转,有赖于精细管理和高效应对。“托举哥”让我们感动,是因为有人失职、迟到。与其说我们需要“托举哥”,不如说我们需要更高水平的城市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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