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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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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活”起来 农民富起来

三权到人(户)改革让土地“生金”

  本报讯(记者黄剑跃 孙吉晶)我市致力于推进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村经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核心的“三权到人(户)”改革。记者昨天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三权”改革已初见成效,不但盘活了农民资产,也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创业热情,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确权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从2014年起,我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完成2802个村社的股改,占全市村社总数的99.3%,基本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全覆盖,全市有418.8万人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不同程度分享了农村改革的红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面,全市整县试点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分别达到67%和67.9%,争取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市还推进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目前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发证率已超过96%。

  “权益”定下来,让“财产”活起来。从去年开始,我市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起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网络体系,并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加强工作保障。到去年底,涉农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同时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完善评估登记、业务办理、风险处置等政策和配套机制,加快创新农村产权抵质押业务,稳步推广“多权一房”贷款,积极培育市场中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

  改革让土地“生金”。我市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集体经济股权等抵押、担保权能,充分活化了农民承包地的金融功能和作用,扩大了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激活了农村沉睡资本。江东、江北两区通过开展股权质押,到去年底,累计有1283户农户获得贷款,贷款总额6914万元。2015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72.9亿元,比上年增长7.2%。

  (相关报道见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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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