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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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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话外

  据8月1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14日,山东济南一家公司200多名员工,因为没有对总经理的一篇鸡汤微博进行评论,被处以“扣一分、罚款50元”的惩罚。该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表示,评论领导微博是一种宣讲企业文化的方式,目的是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过,有律师指出,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老总微博发鸡汤,

  员工不评挨个罚。

  我的地盘我老大,

  马屁文化太奇葩。

  

  职工权益非儿戏,

  践踏亵渎任由他?

  个人无权施处罚,

  劝君补习劳动法。

  郑晓华 文 刘志永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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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