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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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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凭什么
“只许比出租车贵”

  李秀荣

  

  7月26日,酝酿两年的出租汽车改革和专车(网约车)运营方案终于出台。8月10日,兰州市城运处起草并公布了国内首部地方版网约车细则。网约车总量被控制在3000辆以内,并进行统一标识、提供出租车发票、与出租车一样6年强制退出,且运营价格必须高于出租车(8月18日《工人日报》)。

  兰州版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出台,称得上有速度与效率,却称不上创新与包容。甚至可以说,是在以牺牲创新与包容的方式,追求速度与效率。比如兰州对网约车的发展规模、准入条件、运营价格、经营模式、形象标识、经营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这无疑沿袭了出租车行业数量管控、价格管制的思路,弄出了一个翻版的“出租车管理方案”。

  尤其是,网约车价格只许比出租车贵,更有“开倒车”之嫌。网约车之所以被消费者青睐,除呼叫方便快捷之外,便宜实惠是重要原因。若非要网约车比出租车贵,弄得它低价优势不再,又靠什么赢得客户?随着网约车获得合法身份,随着网约车平台合并,网约车的价格已在悄然上涨,优惠券折扣力度不断变小,优势已不像此前那样明显,再要它只许比出租车贵,岂不是要将网约车逼到人人厌弃的境地?

  虽然国家版网约车规定要求,网约车平台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并没有要求网约车只能比出租车贵。即使兰州网约车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也不宜把网约车价格往贵过出租车的方向“指导”。地方版网约车管理细则,既要照顾网约车、出租车的利益,也要照顾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兰州版网约车管理细则,有舆论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质仍是为了保护出租车和相关部门的利益。眼下各地都在研究制订网约车管理细则,如何让专车、网约车的合法化,从政府条文落到现实之中,考验着各地管理部门的智慧。无论如何不宜将网约车往计划经济的“筐”里装,消费者最终是否高兴满意,才是检验这项制度设计是否合理的最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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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