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矛 国土与地税部门之间通过信息共享,取消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鄞州区6个街道的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供首套房证明。这一改革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得到了群众称赞(8月18日《宁波日报》)。 应该说,鄞州区的做法,点中了“证明乱象”的要害。“证明难”的源头就在于,一些部门和单位热衷于索要证明,而对提供证明则能推就推。这样就把本部门的权力最大化,而把责任最小化了。索要证明与提供证明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不共享,群众为办事就得来回折腾,也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效能。 “奇葩证明”饱受诟病,可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不愿改变。前不久,中央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首先声明的是“不再开具哪些证明”,而不是“不再索要哪些证明”,并且表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相关部门不再开具。群众担心:这家单位不给开证明了,那家单位还要证明,办事不是照样难吗? 对于不动产登记,鄞州区的做法是,区审管办会同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鄞州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优化工作程序,相关证明由政府部门内部完成。这种“内部完成”“内部循环”,打破了以往群众为了一纸证明,在多个部门间“奔断腿”的怪状。 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贵在敢于担当,自我加压。当然,对于真有必要开具的证明,政府部门也应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量让内部“多沟通”,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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