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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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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权力编“笼子” 给责任列“单子”

——市国资委规范国资国企四大权力综述

  本报记者 包凌雁 通讯员 郭志伟   

  “现在,你只要点开宁波国资网的‘市属国企招聘信息’栏目,各市属国企的招聘信息一目了然且实时更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国资委按照中央、省市“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等要求,结合宁波国企以公益性、民生类、投资型为主等特点,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着力规范企业决策权、经营权、外派监事会监督权和出资人监管权等四大主要权力的运行,严防国资国企权力“任性”失控、行为失范。

企业决策权

“授权力”与“制衡力”对接

  启动市属国企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出台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意见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建设基本框架,引入2名外部董事进驻宁波工投集团,并给予该公司董事会比其他市属国企更大范围的授权。

  现在企业的大额资金筹集、存放、使用等事项和重大经营事项及其操作方案,包括员工招录计划等,都要作为“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上会,以会议表决、集体讨论的方式来决策了。

  规范企业决策权的关键,在于保证党的领导,健全企业组织架构,完善公司章程和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范围,有一套能用、管用、好用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为此,市国资委致力于“四个作用”的发挥,并取得明显成效。四个作用包括:

  公司章程的“宪法”作用。按照中央、省市深化国企改革意见要求,组织企业修订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市属国企组织架构中的法定地位和职权,并督促企业细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使企业的内部权力运行更加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

  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督促企业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实行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较大的出资企业配设专职纪委书记的新体制,并明确企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先与同级党组织沟通,听取党组织意见;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

  权力制衡机制的保证作用。下大力解决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肩挑”所带来的弊端,改变市属国企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状况,推动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适度分设,并合理配置董事会成员,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避免权力高度集中。

  议事程序的规范作用。出台市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决策职权范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进行;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集体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要采取补救措施。

  今年上半年,24家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公开决策结果百余条,所有需要主动公开的决策结果,已全部通过企业网站等渠道向职工和社会公开。目前,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已全部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6家企业集团已按新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试点企业一董事会成员向记者谈到,外部董事制度对于增强企业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带来了新能量,第一次董事会就有2项决策被要求作进一步研究论证而缓议。下一步,市国资委还将根据规范化董事会建设的推进进度,将部分出资人权利授权企业行使,在依法依规决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活力和效率。

企业经营权

“公正性”与“透明度”同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要公开透明,为官乱为、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就没有立足之地。在加强全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全面实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不断提升市属国企资产处置透明度基础上,去年初,市国资委还制定出台推进市属国企“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再锁定四大重点领域率先出制度、严程序、密流程、“晒”权力,并积极拓展纵深,强力打造“阳光国企”,工作有声有色。四大重点领域包括:

  企业采购领域。全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企业采购平台组织实施。现在,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企业采购,已越来越频繁,越来越经常。

  工程建设领域。组织实施出资企业投资项目执行招投标法规专项监督检查,安排未纳入国家审计工程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抽选部分工程项目实施二审,确保项目建设运作公开化、管理精细化、费用准确化。有的企业还调整机构设置,新设专司集团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让专业的人来管专业的事。

  员工招聘领域。实行“逢进必考”制度,除特殊岗位外,市属国企新进员工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录用。同时,严格实行回避、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等制度。

  账户管理领域。建立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撤销新制度,将开户原则确定为“有贷才开户,无贷不开户,无结算销户”;规定“无贷款需求企业开立一般账户,应控制在2个以内”。去年,市属国企银行账户专项检查行动中,累计撤销各类银行账户400余个。

  宁波国资网“市属国企招聘信息”“市属国企招标信息”“市属国企混改专栏”三个栏目,今年上半年累计公开信息516条,最高的一条员工招聘信息点击数超过1.3万次。年初,宁波市供排水集团率先试水某工程项目融资招标,融入资金额度12.3亿元,节约成本预计达到6000万元,为今后市属国企公正透明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全新操作样本。下步,市国资委将制定出台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并在资金存贷中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择金融机构办法,严防利益输送。

企业外派监事会监督权

“定准位”与“服好务”并重

  监事会是现代企业制度组织架构中,与董事会、经理层并行的“三驾马车”之一。2010年,我市正式建立市直国企监事会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派出制度。至2013年底,市属国企已基本建立起以财务监督、内部风险防控、履职尽职监督等为主线的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格局,形成一支工作互助、经验互补、资源互享的监事会工作团队,在保障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贯彻落实规章制度,防范违规用权行为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更精准地指导外派监事会把握职能定位、规范权力运作,真正使其成为市属国企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和出资人“探头”,2014年5月,市国资委再出台市属国企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外派监事会重点关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用权,以及企业重大财务、经营活动等3个方面,并给予准确评价。同时,明确外派监事会监督,要以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正确行使四项基本权力,对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提请企业关注的事项,既要及时报告出资人,更要及时与企业交换意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四项基本权力包括:

  重要会议列席权。规定外派监事会可以列席企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监督会议是否按程序、按规则召开,并根据需要,对有关决议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违规违纪违法决策行为。

  文件资料查阅权。外派监事会有权查阅所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资料,审阅相关事项的论证资料、会议记录,要求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专项检查组织权。外派监事会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且每年不少于一次。检查时,要做到问题发现与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完善并重;实地抽查,要做到严谨、专业、细致;提出意见建议,要符合实际并且可用、管用。

  经营活动质询权。重点质询所在企业发生的财务运行和重大事项问题。财务运行,包括大额资金收支、薪酬管理和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7个方面。重大事项,包括内控制度建设、资本运作、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投资担保、招投标活动等11个方面。

  目前,《工作指引》与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办法》等其他8项制度,已共同构筑起一个较为完整的甬版国企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上半年,市属国企外派监事会提交各类监督检查报告140份,发现问题的质量都比较高。下步,市国资委还将围绕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外派监事会监督管理制度,并按照“外派、内设、专职”原则,重构部分市属国企重要子企业的监事会。

出资人监管权

“铁戒尺”与“指挥棒”挂钩

  为更好地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出资人职权,着力改变行政化管理模式,有效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更多地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方法进行国资监管,市国资委一方面制定履职清单,出台监管事项办理指引,厘清出资人权利边界,另一方面还挥严、挥重执纪问责“铁戒尺”,举高、举准薪酬考核“指挥棒”,并于今年5月份制定出台市属国企违反国资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强化国资国企领域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好国资监管制度,正确履职行权。

  《责任追究办法》从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大小、产生不良影响轻重两方面,就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形作了量化规定。比如,造成单笔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情形;50万元至200万元的,为较重情形;2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为严重情形;50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严重情形。今后,市属国企有违反国资监管制度情形的,对企业要进行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对责任人要进行警示谈话,甚至降职、免职、辞退等处理,同时,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惩处。

  与此同时,市国资委还在市属国企经营者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中,专门设置定性考核否定扣分项目,对违规违纪用权行为和责任追究事项实施“扣分减薪”。比如,企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生产经营的,每起扣5-15分;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警告处分的,正职每起扣5分,其他成员每起扣2.5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的,正职每起扣35分,其他成员每起扣17.5分。现行市属国企经营者薪酬考核办法还规定,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受处分的,要按集团公司正职扣分标准的25%实施“扣分减薪”,从而督促市属国企加强集团管控,层层传导压力。企业违规违纪违法用权案件与经营者薪酬考核挂钩,这种强化责任追究的宁波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市国资委负责人介绍,2015年度市属国企经营者薪酬考核中,根据驻委纪检组等部门的建议,对多家本部或下属子企业存在违规用权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领导班子,实施了“扣分减薪”,扣减薪酬总额达38万元。某集团下属一子企业未落实国资监管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名总经理、二名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中擅权、滥权,收受原材料供应商贿赂、虚开高价发票套取差价并侵吞,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中,该集团所扣分值相当于班子成员人均减薪1.12万元。

  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严防企业从业人员不按程序、不按规则甚至违规越界用权,引发“腐败负资产”;也要积极鼓励企业经营者大胆探索、实践、创新。对此,市国资委还将加强容错机制等研究,对敢于担当、勇于克难、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经营者,将考虑免除相关责任等措施,支持经营者为市属国企的发展改革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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