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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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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为何只流向医生和药贩子

  段思平

  

  “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抱着这样的心态,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医院原检验科主任范泽旭在医疗器械经销商供货之际,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医疗器械经销商637万元,个人分获546万元,另有9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8月25日《检察日报》)。

  所谓“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其潜台词就是,“便宜”肯定流向了医生与药贩子,只不过是谁多谁少的问题,自己多拿一点,就能让药贩子少拿一点。这种狡辩固然不值一驳,却值得我们思考:为什么“便宜”非得让医生和药贩子垄断,而不能让患者享受呢?这无疑揭示了当前医药采购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毋庸讳言,“看病贵”主要体现在一部分药品价格虚高,原因在于中间环节多,不合理的加价多。药贩子对医生开展利益公关,就是一个推高药价的中间环节。医生与药贩子把利益蛋糕切走了,相关成本自然就转嫁到患者身上。说到底,医生与药贩子占的是患者的便宜。

  当前在医疗器械、药品的采购中,院长和科主任拥有太大的决定权,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一方面,采购流程透明度较低,外人无从监督,给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另一方面,医院的财务制度有一定封闭性,院长点头、科主任签字,事情就办了,导致关键人物不断被“糖衣炮弹”击中。只要这种运行机制不改变,药商为了获得医院的订单或分销渠道而采取的“公关行为”就不会停止,甚至会出现前一个科主任被抓、接着攻下一个科主任的局面。

  医疗领域贪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案牵出数案,甚至出现过上至院长、副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整个医院“烂掉”的情况。这说明,医疗行业和其他领域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存在没关进笼子的权力,就一定会有腐败发生。只有在制度上对院长、科主任进行充分制约,让医院行政权力的行使能切实遵循法定程序,并且在医药采购中建立独立的比价询价机制,实现阳光采购,“便宜”才能从医生和药贩子那里流向它本应流向的地方,让患者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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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