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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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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乡镇图书馆地方标准发布

藏书量不少于1万册,50%以上应是近5年内出版的图书

  本报讯(记者仇九鼎 通讯员余丹 励佳)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全国首个《乡镇(街道)图书馆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已经发布,将于9月22日开始实施。

  据悉,该标准规范由宁波市图书馆、华东师范大学、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从资源保障、运营管理、服务提供、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图书馆提出统一的建设规范和绩效评估尺度。

  据标准规定,为营造舒适的阅览环境,图书馆舍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阅览座位不少于30个。图书馆藏书量不少于10000册,馆藏图书50%以上应是近5年内出版的,且人均占有藏书应不少于1.0册,人均年增藏书应不少于0.04册,报刊总量应不少于120种。

  同时,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应与县(市)区图书馆联网,实现“一卡通”借阅,通借通还。馆内免费提供WiFi环境,支持移动阅读;建有或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此外,图书馆应统一使用“某某某”县(市)区图书馆“某某某分馆”标识,在图书馆服务半径范围内宜设置外部引导标识,主体建筑外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楼层入口处应设立布局功能标识。图书馆应设定固定开放时间,双休日应对外开放,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在服务区域内为行动不便、无法前来图书馆的居家老人、残障人士,提供送书上门服务。

  “制定实施该地方标准规范,有助于推进我市图书馆建设的整体发展,提升我市乡镇(街道)图书馆建设的政府保障水平,同时以标准化促进公共阅读服务均等化。”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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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