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甘中学等15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6年8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甘中学等15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对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甘中学、张彦、余海斌、何流、包荣林、张贤铭、朱海宏、傅旭敏、郑介初、李萍、李本俊、张培明、顾兆田、薛雁、严玉珍等15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