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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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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政策
就应该废止

  肖 华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指出,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9月1日《人民日报》)。

  教育部发布这样的解答,很有针对性。当前一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转学或到新地方的学校读书,首先就得提供学籍,导致很多学生转学难、入学难。

  这让笔者想起了约瑟夫·海勒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而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了你是一个正常人。转学要提供学籍,是有道理的;但入学先得提供学籍,与“第二十二条军规”何其相似。谁都知道,只有入学了,才能有学籍。在入学之前,就要提供学籍,这不是为难学生吗?

  出现这种现象,原因无外乎把后置程序当作前置条件。根据《义务教育法》,只要是适龄儿童,都应该就近入学,这是无条件的,可一些地方非要设置先提供学籍证明的条件。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在校情况,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只有在学生进校后才能办理,是后置程序。一些地方或学校本末倒置,当然就会加剧入学难。 

  毋庸置疑,这样的政策,增加了群众办事难度,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削减了政策效应,必须杜绝。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政府部门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能让市场管好的事情就让市场来管。另一方面,要降低办事门槛。一些行业或领域,群众办事难度大,就是因为门槛高,相关部门任意设置前置条件“为难”群众。作为政府部门,应该“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随意增加自己权力。

  像“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政策,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不仅增加了群众办事难度,也不利于社会治理,应该加大清理力度。现在,教育部带了个好头,其他部门、领域是不是应该跟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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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