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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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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派出所不再出具14种证明

另有9种情形证明视情况办理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孙波 舒戴青)8月3日,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且于9月1日起实施。今后,派出所将不再出具两大类14种证明。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这方面的咨询不断,除了这14种证明外,其他哪些证明派出所能出具?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人房管理支队,就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

  据悉,公安机关不再出具证明的情况共有两大类14种。第一大类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包括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分、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和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第二大类是指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包括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等5类事项。

  市公安局人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9类情形派出所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第一、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分、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第二、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派出所应当出具。

  第三、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第四、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第五、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第六、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第七、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第八、无犯罪记录证明。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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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