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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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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益慈善遍地开花

  陈志卫

  

  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天,宁波市民政局主办、海曙区民政局举办宣传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示慈善工作成果,宣传《慈善法》和慈善精神,让观众“零距离”感受慈善(9月6日《宁波日报》)。

  从社会公共服务构成层次来看,第一层公共服务保障是由政府提供的,这是基础保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存权。第二层保障是社会组织提供的,如近年来我市各级慈善组织开展的“彩虹助学”“慈爱助残”“爱心超市”等项目,有效实现了为部分个人和家庭排忧解难的目的。事实上,公益慈善活动还是一次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过程。近5年来,我市慈善组织直接接收捐赠超过35.83亿元,慈善救助支出约30.83亿元,受助人次达294.29万。可以看出,公益慈善资金很好地发挥了扶贫帮困的作用。

  慈善是靠民间而不是靠政府,是靠大众,而不是靠大款。公益慈善人人可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有情出情。公益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并不遥远。在宁波,既有“顺其自然”匿名捐款,又有在其引领下涌现出的“月月捐”“经常捐”等爱心群体,还有像北仑区的“红领之家”、江东区的“红蚂蚁志愿服务队”、鄞州区的“补胎哥”等志愿服务团队。这些团队和个人的公益慈善行为,已经成为甬城文明新风。

  宁波自古就有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曾孕育出包玉刚、邵逸夫等一大批慈善家。如果我们每个人能够实实在在、力所能及地为社会去做一件或几件好事,不仅有利于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利于优化市场诚信机制。如果能够在法治框架下加大公益慈善的道德引擎能量,让社会充满爱心与诚信,每个人必将赢得更多发展机遇,得到更多信赖和支持,公益慈善也将成为甬城一道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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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