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吴晶晶)记者7日从中科院获悉,该院近日印发了经院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科学院章程》修订版。修订后的院章新增了院士放弃院士称号、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撤销其院士称号等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院士制度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突出的问题,如院士遴选受非学术因素干扰过多,一些地方和部门让院士称号染上功利色彩,有的人把院士荣誉视作行政级别等。 近年来,我国对院士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退出机制等,使院士制度减少功利色彩、回归学术本质。 此次,中科院新修订的院章中再次明确:“院士有权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情节特别严重或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撤销其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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