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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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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出售个人信息的内鬼

  奚旭初

  

  陈程(化名)是湖北通山县一家银行的员工,今年1月初,同学张某让其利用工作便利,提供一些储户的银行信息,并以每条信息50元作为报酬。陈程控制不住内心贪婪决定铤而走险。警方初步统计,陈程非法售卖信息800余条,非法获利4万余元。警方还查明,陈程的上线、嫌疑人张某以50元一条从多家银行职员手中买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非法获利近20万元(9月8日《法制日报》)。

  银行职员成了内鬼,利用职务之便盗卖储户信息,通山此案,触目惊心,而且再次警示,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工作人员,是种种诈骗犯罪的帮凶。个人信息泄露之危害,如同在人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无数黑枪暗中瞄准,其间潜藏多少隐患风险,不堪设想又不难设想。

  这些年,人们吃够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苦头:孩子刚出生,推销奶粉、保险的电话就接踵而来;手机会收到各类商品广告……软磨硬缠,没完没了,而且对方是谁你无从知晓。除了广告骚扰,更严重的是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各地屡屡发生冒充老师、医生以学生突发急病需汇款就医为名的电信诈骗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团伙“拿到”了学生个人信息,得以实施“精准作案”,让家长防不胜防。

  被黑枪暗中瞄准,是因为个人信息被肆意买卖。公众在买房、买车、买保险及办理各种卡、证的过程中,会留下详尽的个人信息。利益驱动之下,个人信息被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异化为商品。解决非法侵害公民信息安全问题,需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强化监管,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追责机制,对人员使用和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更重要的是,要依法惩处买卖个人信息行为人。刑法明确规定,要追究泄露、窃取、收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法律亮剑,才能斩断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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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