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施斌 戴碧芸)宁波企业要注意了,失信后果很严重。笔者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看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了6个联合惩戒案例,宁波一个案例上榜。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几个月前,由于资金紧张,宁波某船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严某向当地银行申请一笔贷款,没想到几次申请均被银行否决,企业运营因此遭遇困难。原来,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3年曾通过账外私设小金库等方式偷逃了巨额税款,被市国税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上榜“黑名单”后,除了银行贷款、业务订单受到影响外,严某与其公司还受到了来自多个单位实施的联合惩戒:市公安局把严某依法列入阻止出境名单;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该公司直接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并对其实行了限制性管理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逃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这18项惩戒措施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等;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三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包括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 企业被挂上“黑名单”后,还有补救措施吗?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新建立了一项信用修复机制,给企业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案件当事人若能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部门决定,可以从“黑名单”中撤出,重获“自由”。据悉,在严某缴清900余万元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市国税局将严某与其公司撤出了“黑名单”。 “‘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既是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也是对诚信纳税行为的鼓励和护航,不仅能有效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对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能起到助推作用。我们将进一步重点落实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的联合惩戒,协调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强化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真正做到‘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章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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