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梁帆)今年12月31日是全国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换证大限,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然而,大限仅剩3个月,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拥有3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宁波仅4家完成换证,超过80%的企业尚未换证。 去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要求原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发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2016年1月1日起,新开办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核发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两证合一”新规实现了审批流程上的简化,但对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核查,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生产环境控制、人员设备管理、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均须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要求,方可换证。 以专业人员要求为例,申领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检验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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