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山东省费县交通局副局长刘东鲁同志(原行政13级,享受地厅级政治、生活待遇)于2016年6月23日病逝,享年92岁。 刘东鲁同志系山东省费县人,1924年2月出生,194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2月在鲁南边温河大队担任副排长,参加小刘庄伏击日军歼灭战;1945年9月担任鲁南一军分区被服装厂副政治指导员;1946年6月在鲁南警八旅十五团二连任副指导员、指导员,先后参加了鲁南战役、泰安战役、孟良崮战役等阻击战。1947年4月南下,1948年9月调司令部任作战参谋,兼任情报股股长。1950年4月在步兵第六十四师司令部任队列科副科长。1951年3月,任队列科科长,同年8月调任司令部办公室主任。1956年4月任二十二军后勤部车管主任。1957年3月至1976年11月,先后任舟嵊要塞区后勤部运输处长、舟嵊要塞区后勤部战勤处长等职务。1976年11月起任山东省费县交通局副局长、调研员,1985年6月离休,后转宁波易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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