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凌波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将在10月14日至16日举行,这是我省高考改革以来的第三次学考选考考试。 不同于前两次,外语科目将首次开考,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外语考试成绩兼具学考和高考两个功能:作学考用,其划等(5等)比例方法和其他学考科目相同;作高考用,其成绩与语文、数学一样以卷面实际得分计入高考总分。今后外语考试一年两考,一次在10月份与其他学考科目同步安排;另一次安排在6月份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步安排,仅限当年高考考生参加。 本次考试另一特点为高三、高二同场考试。据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计,我市有5.74万名考生参加,全市共设32个考点,1080个考场,本次报考人数比今年4月份学考选考多了2.93万人,近10万科次。 此次考试共10门学科开考,其中语文、数学是学考,外语是学考、选考同一张试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同时提供学考和选考两种试卷,选考在该科学考基础上增添加试题。同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在不同考场同时进行。 新闻链接 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都有多次考试机会,成绩两年有效 高中学考科目一共有13门,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0门全省统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由各市组织实施。每门学考科目最多可以考2次,2次成绩都未合格者可以增加1次考试机会。 选考科目每位考生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学考科目中选3门作为自己的高考选考科目。每科最多考2次,成绩2年有效。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退两年来计算的。 考生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时就要明确是作为学考科目还是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可变化调整。 学考选考考试成绩按等级划分 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为依据,根据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设A、B、C、D、E5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人数比例约是15%、30%、30%、20%、其中E为不合格等级,E等比例不超过5%。高考选考科目加试30分题目,划21个等级,以学考合格为前提赋分,合格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得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各个等级人数比例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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