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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丁安 |
见习记者 郦丹滢 前几年,国内某旅游网站开启用户支付服务接口的调试功能,由于可能导致大量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外流,当时在社会上造成了恐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日渐普及,但在实现便捷性的同时,如何保障其安全性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近日,笔者就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的相关负责人。 “第三方支付”不同于银行所提供的现金、票据等传统支付服务,而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交易者和银行机构外的“第三方机构”帮助进行支付操作。第三方支付方式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逛街购物使用的支付宝,各大商场通用的由银行发行的实名卡、非记名卡,使用POS机刷卡等,均属于第三方支付形式。 网络支付中应用最广泛的是互联网支付,即平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等设备进行的支付、转账等操作。目前,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仅为多用途预付卡,持卡人可以在发卡机构之外,在支付机构所拓展的特约商户范围内购买商品或服务。银行卡收单业务,即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你持卡到银行签约商户刷卡消费时,银行先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再扣除一定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区别于银行的面对面交易,消费者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一般不清楚支付机构的身份,很容易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骗取钱款。比如银行卡收单的两个途径———网络收单业务和POS收单业务,潜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其中,POS机作为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常用设备,一般应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但部分商户因轻信“一证下机”“资金即刷即到”等宣传和广告,通过网购等非正当渠道购买安装POS机。这些POS机使用初期并无异常,但随着账户内资金增加到较大数额,不法机构就可能卷款跑路,造成商户的财产损失。此外,某些商户资金二次清算机构在网络收单过程中,先将资金清算到其自身账户上,然后再转至特约商户。这样一来,该商户资金二次清算机构就可以在交易中随意控制、篡改或隐匿特约商户信息,使商户资金面临巨大风险隐患。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支付前确认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谨防“鱼目混珠”。合法的支付机构必须拥有政府部门所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如果遇到打着“低价”促销的不知名网站,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进行仔细核查,看其是否已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广大商户也应提高网络支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申请pos机具,而不是通过网络等渠道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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