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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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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装修”须及早筹谋

  郑晓华

  

  位于江东区、交付近两年的精装修小区“兰园”,由于入户水管问题导致自来水发臭,778户居民两年来一直无法正常用水,居民饮用水需瓶装矿泉水解决,洗澡则需到小区游泳池淋浴房去排队。近日,在有关方面促成下,开发商同意更换水管,并于10月20日提供维修方案(《10月13日、14日宁波晚报》报道)。

  “全装修”近来已成热词。就在不久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这显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在许多人看来,“精装修”固然省事,但内藏的质量风险让人心存疑虑。发生在“兰园”的装修质量问题,为这种顾虑添了例证。

  “安居”是民生大事,在住宅建设政策重大变革之际,“兰园”小区的问题虽属个例,但足以提醒各方亡羊补牢,早早谋划,为防范今后可能发生此类质量隐患筑起篱笆。

  “全装修”住宅与毛坯房相比,需要验收的环节更多更细,靠业主入住时一一查验发现,显然不太现实。这就要求开发商、监理方以及质监等单位,能制订区别于以往的操作规范及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交付后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同时,对“全装修”住宅在交付后出现的纠纷,也应及早形成协调处理机制,使类似“兰园”这样的纠纷能迅速解决,让业主的权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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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