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薛丛川 周莺)如何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如何确保学校更加依法办学?如何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昨天,记者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今年以来,鄞州区教育局全面推进中小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教育部门、镇乡(街道)教辅室、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了解,鄞州区聘请校园法律顾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校一聘”模式:区属学校中的普高、职高和鄞州实验中学采用“一校一聘”模式。法律服务需求个性化较强、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多的区属学校,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自主选聘具有资质的执业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本校的常年法律顾问;“组团合聘”模式:各镇乡(街道)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组团模式,以镇乡(街道)教辅室为主体,联合选聘执业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集中联聘”模式:区直属单位及鄞州实验幼儿园、特教中心采用集中联聘模式,由区教育局聘请。 受聘的法律顾问有多项职责。要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学校(单位)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对学校(单位)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起草和审查学校(单位)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学校(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接受学校(单位)委托,参与学校(单位)有关法律问题谈判,代理学校(单位)诉讼、仲裁等活动,维护学校(单位)的合法利益;对学校防控、处理涉及师生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并参与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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