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魏 溪 许波涛 出租车随叫随停的特点,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但是,此举不仅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有时还会给过往车辆、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市民张小姐驾车行驶在慈溪某段道路上,突然前方同方向由陶某驾驶的出租车为带客临时停车,张小姐躲避不及,追尾碰撞了前方同方向由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导致摩托车又与前方袁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张小姐驾驶机动车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疏忽大意,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陶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承担次要责任;伤者张某、小客车司机袁某无过错。 此次事故造成张某腰椎多发横突骨折、盆骨多发骨折、骶丛神经损伤、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经治疗后遗留右下肢单瘫、肾功能中毒障碍、盆骨骨折畸形愈合等,分别评定为交通6级、9级、10级伤残,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且仍存在后续治疗费用。经慈溪法院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除了保险公司在各自限额范围内赔偿外,张小姐需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70余万元,陶某支付20余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出租车司机虽未与他人车辆发生直接碰撞,但因急停揽客对事故负次要责任,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法官介绍,虽然为解决交通拥堵和出租车停靠难等问题,相关部门在中心城区设置了不少出租车上下客点,但是使用率却不高。一些市民习惯随叫随走;而出租车为了“多拉快跑”,往往随叫随停。 法官提醒,风险的防范,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出租车行业对安全意识教育的重视,更需要提醒广大乘客,多选择出租车上下客点或相对安全的地点招车或下车,莫为了一己之便,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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