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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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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气正好扬帆

———宁波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甬纪轩

  

  《宁波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规定,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巡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早抓小,规范“五小”;落实“五制度一平台”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八廉”、综合监督工作联系等制度机制……

  这是宁波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使纪检组成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的一大着力点,更是我市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改革和监督执纪问责相结合,大力创新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迈好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步,体制机制至关重要。

  今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相继建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健全专门机制、构建专门平台,建立运转顺畅、体现实效的“主体责任分工告知书、承诺书、督办书”和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履责痕迹,实现清单式明责、台账式履责、对应式追责。这是我市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推出的“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今年是换届之年,为充分体现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的精神,在出台《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基础上,市纪委提早谋划、提前布局,加强与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下级党委的沟通,通过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与全体纪委副书记谈心谈话、召开换届座谈会、派出纪委换届考察组等形式,切实把“为主”精神落实到位,推动上级纪委领导机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向更基层、更深处延伸,离不开监督触角的完善。

  2015年7月,我市采用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派驻模式,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同年底,11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派驻机构改革,自此,我市实现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全覆盖”。

  同时,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市委“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等制度,切实增强巡视工作实效。探索巡视巡察在县(市)区层面下延、拓展的工作机制,延伸巡视监督触角,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完善体制、构筑框架,只是万里长征的开始,改革的关键,更在于落实。

今年年初,我市对全市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并结合“体检报告”,推动建立了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报备制度、健全村级“三资”监管平台等,查漏补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这是我市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制度在基层的深入落实,旨在盯紧盯牢“小权力”,严防“小权大腐”,挡住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我市还着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要求,改革调整纪委内设机构,将整体力量向监督执纪业务工作倾斜,突出主责主业。同时,改革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纪检监察与司法、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的各项协调机制。此外,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组织专职化规范化建设,使得乡镇纪检组织在人员、职能、能力上实现了由兼到专、由副到主、由弱到强的转变。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随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清朗的政治环境在甬上已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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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