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飞)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贯彻执行《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强调,养老服务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既是群众关心热点,也是人大关注重点,我们要继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伟、王建康、施孝国、翁鲁敏、胡谟敦和秘书长杨剑耀参加会议。 根据汇报,“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约30亿元,并引入社会资本近60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308个,覆盖82%的城市社区和72%的建制村。但是,我市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严峻局面,预计到“十三五”末期,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160万,超过户籍总人口的2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就我市贯彻执行《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勇指出,面对老龄化加快的新形势和市民群众多样化新需要,亟须我们强化思想认识、创新发展理念、补齐工作短板,着力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尽快启动《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王勇强调,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要突出“四个强化”。一是要强化政府主导。要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上下功夫,重视发挥企业市场“主角”作用,引导企业开发养老服务市场。二是要强化产业互融。养老服务业涉及地产、教育、医疗等多个行业领域,要注重产业融合,抓好互动发展,做好“结合”文章。三是要强化平台共建。要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四是要强化人才支撑。要加大力度培养专业护理人员,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业,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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