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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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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楼业主被追责很有必要

  一 鸣

  

  10月10日凌晨,温州发生致22死6伤的重大塌楼事件。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工作随即展开。13日,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4名将倒塌房屋出租他人的业主已被依法刑拘。

  也许有人会说,房子倒了,业主也是受害者,怎么还要追责呢?请不要忘记,他们还是加害者。那些房屋的主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不顾他人的安全,擅自将有安全隐患的房子出租给他人,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追责理所当然,不追责则于情于理于法不通。因为,房屋一旦出租,业主就有责任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可靠,居住者的生命财产没有危险。

  全国塌楼事故多有发生,向业主追责还是第一次。面广量大的危旧房业主,应该从温州追责塌楼业主一事中得到警示与启迪:质量无保证、自己不愿住的房子,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租他人,时刻牢记,若出租期间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自身难免牢狱之灾;与此同时,在政府主导的危旧房整治改造中,业主应多理解、支持,千万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漫天要价,拒不签约,更不要把租客当人质,将政府绑架在危旧房上。整治改造危旧房,政府自身没有利益,得益的是业主。若整治改造危旧房不能顺利推进,最终受损的还是业主及广大群众。温州塌楼事故血的教训应该牢记,不可遗忘。

  本文强调追责业主,决不意味不追究其他的责任者。凡发生楼房坍塌事故,开发商、施工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都应认真梳理,分清是非,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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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