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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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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试行“限免处罚”执法模式

流动摊贩回潮率从61.7%降至15.6%,有效缓冲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情绪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宁海记者站蒋攀 通讯员孔露)“这次是我违背承诺了,这个处罚我接受。”近日,宁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徐霞客大道一违规设摊的摊主开出了一张50元罚单,当事人朱某表示甘愿接受处罚并自行前往疏导点摆摊。

  今年7月,宁海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模式,在徐霞客大道试点“限免处罚”。“限免处罚”执法模式是基于以往“疏导”执法方式的创新探索。即在发现流动摊贩未按指定地点摆摊,执法人员首先要求摊贩填写《文明经营承诺书》,在其作出文明经营承诺后,享有一次无须缴纳罚金的免处罚机会。当执法人员再次发现其占道经营时,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执法人员介绍,流动摆贩的摊主大多生活困难,艰苦打拼。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尽量人性化执法,尽可能缓和彼此矛盾。在宁海东门口一带,执法人员曾对一家占道经营的水果摊进行规范教育,考虑到他患有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放宽“限免处罚”条件。然而,摊主并未履行文明经营承诺,多次劝阻无效后,执法人员对摊贩进行了依法处置。同样在东门口,该县综合执法人员发现流动摊贩有回潮的迹象,甚至从占据人行道向圈占机动车道经营。执法人员放宽“限免处罚”条件,个别流动摊贩在签署《文明经营承诺书》后又私自摆摊,于是,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他们进行了处罚。目前,东门口的流动摊贩已明显减少。

  据不完全统计,该模式推行以来,流动摊贩回潮率已从61.7%降低至15.6%,有效缓冲了执法过程中当事人的情绪,切实减弱了城市执法不良舆论影响,综合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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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