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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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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
2017年监督工作建议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监督工作建议议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的范围。可以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和落实政策,开展工作,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提出建议。

  二、建议的格式。监督建议议题请写明议题的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三、提交建议的方式。监督建议议题可以采取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采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邮政编码:315066。联系电话:89182134;传真:89182982。电子邮箱:nbrdzhc@163.com。宁波人大网:www.nbrd.gov.cn(意见征求栏目)。

  四、征集建议的截止日期。公开征集监督建议议题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

  特此公告。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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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