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孟清、杨雪峰在《中国环境报》刊文说,目前广泛实行的政府购买与分配垃圾处理服务的垃圾处理组织形式:即垃圾处理企业只需要面向政府,完成政府送来的垃圾处理任务,达到政府规定的处理标准和向政府领取服务费(处理费);而政府负责将垃圾分配给垃圾处理企业,实则是负责向垃圾处理服务的需求者分配垃圾处理服务,亦即垃圾处理服务的需求者(同时也是垃圾排放者)也只需要面向政府。这种供给与需求相分离的模式,致使垃圾处理失去了应有的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的要素,加深了垃圾处理似乎只是政府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印象,不利于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 推动垃圾处理回归社会经济活动本色的途径,是建立健全市场导向型垃圾处理组织形式。市场导向型垃圾处理组织形式就是垃圾处理服务供给者与垃圾排放者(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村)居委会等组织)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进行直接交易,政府为保障社会公共权益对垃圾处理活动进行规范、调控与监督。这不仅仅是投融资模式和商业模式的调整,更是垃圾处理体制与机制的一次创新,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促进政府、社会、市场良性互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的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