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十年前,市委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出了建设法治宁波的决策部署。十年来,宁波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教育以及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当前,宁波正处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关键时期。宁波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建设必须体现高水平;宁波要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法治建设必须走在全国前列。“知今鉴往,以启未来。”纪念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全面回顾法治宁波建设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目的在于汲取力量,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宁波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更好地发挥法治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作用。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法律法规的权威源自人们真诚的信仰。我们要把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放在法治宁波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让法治在全体市民心中扎根。 深化法治宁波建设,最关键的一条是用法律划定权力边界,用法治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权力任性、权力滥用、权力失控,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法治的权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越是法制健全的城市,越是具有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各地各部门要摈弃“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错误认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创新、调结构、促转型,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发展软环境、增强发展新动能中的重要作用,使“宁波号”这艘大船在法治的航道上行稳致远。 我们能够实现浙江省平安市创建“十连冠”,能够圆满完成G20峰会的护航任务,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依法治理,发挥法治的“利剑”和“盾牌”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律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为打造富有时代特征、具有宁波特色的一流法治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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