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234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0月9日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代市长 唐一军
2016年10月14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2009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发布实施的《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