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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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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合二为一

下月起我市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巧玲)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12月1日起,我市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实施多年的机动车“黄绿标”制度“寿终正寝”了。

  不过,“黄绿标”制度的废除并不意味着环检的废除。届时,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技术检验流程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车辆在完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后,由工作人员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单拍照,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和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简单来说,就是环保标志和安检标志合二为一了,但机动车仍然必须通过环检才能拿到安检标志。今后有安检合格标志的车辆,就意味着环检也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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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