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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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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主义”不好

  秉 正

  

  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主义”的提法有不少。昨天,时评版发表《“十三个主义”和“一个主义”》一文,着重论述好人主义、形式主义和尾巴主义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我读后,深以为然,也想就“好人主义”谈谈看法。

  “好人主义”,本质是一种讲私情而不讲党性、讲关系而不讲原则的庸俗作风。《准则》中原话是这样讲的:“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我的理解,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表明态度———必须“坚决反对”;二是讲了“好人主义”的主要表现———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如《准则》所描述的,现实中把组织原则扔一边,痴迷于“好人主义”的官员还真不少。比较典型的像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时,曾接到多名人大代表候选人反映贿选的举报。对此,童名谦只是象征性地重申了换届纪律,未对违纪违法行为“亮剑”,致使送钱拉票之风愈演愈烈,导致局面完全失控,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和影响。

  常言道,好人未必是好官,但好官必定是好人。因为披着好人的“外衣”,“好人主义”貌似对人交好、示好、友好,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其实是掉入了一种误区。我们常听有些落马官员忏悔:如果当初出现问题和错误苗头时,身边的领导和同事能及时提个醒,来个当头棒喝,也不至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样的悔悟虽为时已晚,却也令人深思。苏荣、白恩培等落马高官,并非一开始就贪腐成性,他们的错误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好人主义”正是助长这些官员腐败行为的“帮凶”。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对广大干部而言,绝对是好事。

  有的党员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实际上也是打着个人的“小算盘”。那么,这种明哲保身的处事哲学,是不是真的能给自身带来好处呢?短期看,有可能。因为谁也不得罪,凡事哼哼哈哈,确实能积累一些“人缘”,拉来一些选票。但必须明白,那些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好好先生”,最终是被多数人所不耻的。想要以此立德树威,更是办不到。所谓日久见人心,“好人缘”并非放弃党性原则就能换到。长远看,这样的干部,终会误人误己。恰如童名谦,搞“好人主义”一时得了利,但后来即便升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仍躲不过责任追究,不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沦为“阶下囚”。

  “好人主义”,对党的事业的危害也不可低估。十八大以来,有些地方出现了“塌方式”腐败,一个班子里有不少领导干部集体“沦陷”;还有的地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领导弱化、组织建设缺失、作风纪律松弛,问题根源何在?其实,都能找到党员干部明哲保身、你好我好等“好人主义”的影子。

  党的十二大前夕,针对党内存在的怕矛盾、怕斗争、怕得罪人等现象,陈云同志敏锐地指出:“目前在我们的党风中,以至在整个社会风气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坚持原则的人受孤立。”他认为,“应该把它提到全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高度。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只有党内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风气,党的团结才有基础,党才有战斗力,才会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30多年之后回头看,陈云同志的这段话,依然很有现实意义。

  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征程,我们必须在党内坚决摒弃“好人主义”。否则,若干准则在执行中就会变形、走样,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一方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表率,带头发扬民主,带头接受监督和批评,以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鼓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讲真话,营造开展积极健康思想斗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同时,要进一步确立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更加注重干部考察的全面性,不简单以票取人,注意发现和保护那些德才兼备、作风扎实、敢抓敢管的干部。在党内,绝不能让那些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的人吃亏,也绝不能让那些“老好人”占便宜、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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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