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 初 浙江省决定选择部分临床诊治方案成熟、实际就诊人数较多的住院常见病种,在2016年底前启动按病种支付方式试点(12月2日中新网)。 按病种付费,对医院而言意味着超支自负、节约归己,对于医保患者来说,不管最后医药费花了多少,出院时只需要支付个人部分就行。用形象的比喻,按病种收付费就是打包付费。这些年来,患者没少吃“小病大治”的苦头,有的医院为了多赚钱,大处方、检查单开得满天飞。“大治”之下,患者陡增经济负担不说,吃了不必吃的药,做了不必做的检查,反而伤身害体。现在打包付费,对医院“小病大治”可谓对症下药。 但对打包付费,大家也有疑虑,最主要的一点是如何保证“疗效”。要是医院为了“节约归己”,该用的药也少用不用,用疗效差的廉价药代替疗效好但价格贵的药,该做的检查也不做,或者未曾痊愈就让患者出院,甚至因诊治不力而衍生出新的疾病,岂不是雪上加霜?医患信息不对称,即使“医疗缩水”,患者也只能吃哑巴亏。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事实上医保部门也表示,实施按病种付费要防止出现以降低医疗质量换取费用控制的现象。 如何防止“质量换费用”,要靠医徳,也要靠制度。要在付费改革启动同步制定“看病标准”,从流程和技术上保证打包付费的医疗质量。除了建章立制,约束医院规范医疗,还须强化监管考核。监管考核不应只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做,更应让社保部门等“第三方”参与。监管全覆盖,按病种支付新政才能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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