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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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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宁波分行实施银行账户新规

  自12月1日起,工行宁波市分行全面实施银行账户新规,以有效防范电信诈骗。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I类账户、II类账户、III类账户,通过账户分类管理和使用,可以将“金库”与“钱包”分离,保障资金安全。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工商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12月1日前已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或III类账户。除客户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通过工商银行自助终端、ATM(含存取款一体机)办理转账业务的银行卡发卡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若使用的是工商银行卡,可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95588客服热线申请撤销。

  在工商银行开通财智账户卡或者企业网银时,工商银行将分别与单位约定财智账户卡在工商银行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自助机具渠道办理转账业务或者在企业网银办理转账业务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超过约定限额或笔数的转账,需要到工商银行柜面办理。

  为认真落实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新规,切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工行宁波市分行提前对业务系统和ATM进行了升级,重点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并从12月1日开始全面提供转账受理后24小时内可撤销和延迟到账服务。同时,对于需要转账资金实时到账的客户,工商银行提供了三种办理渠道:一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二是网点柜面,三是遍布全国1万家智能网点的智能终端,确保客户资金划转的便利性不受影响。

  (沈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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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