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 □ 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的,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 □ 乡村教师每人每月300元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免费常规体检 □ 挑选200名左右乡村学校骨干教师,由名师带徒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陆灵刚)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本月起实施的《宁波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实施办法》从职称晋升、教师专业发展和福利待遇、荣誉评定等多方面给全市近万名乡村教师提供有力的成长保障。这样做的目标只有一个:至2020年逐步形成乡村教师“擅其术、尽其能、乐其业”的局面,为乡村学生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 据估算,全市将有近万名乡村教师直接受益。这些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目前,我市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共有学生(幼儿)9.6万名,占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幼儿)的近9%。 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乡村学校各类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各类表彰评比项目不片面追求单列奖项,文件明确规定在各类涉及教师的评选表彰中,向乡村教师倾斜,进一步体现评比的导向作用。同时,及时发现、培育和宣传乡村教师师德建设的典型做法和立德树人的典型人物,营造学标杆、创标杆的良好氛围。为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 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单列乡村教师岗位“定校”“定岗”专项招聘;鼓励有需要且有条件的地方,对到乡村学校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重点推动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差旅费用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聘用代课教师一年以上,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提升乡村教师福利待遇。乡村教师每人每月300元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免费常规体检。据统计,我市现有乡村教师约9500人。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基础上,另为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津贴。其中,奉化、宁海、象山三区县和余姚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发放乡村教师津贴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按人均每月300元标准的30%给予补助。此外,根据目前各区县(市)乡村教师体检标准差异较大的问题,文件明确了最低标准,即保障乡村教师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各区县(市)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的标准保障乡村教师享受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各区县(市)按规定将逐步建立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和乡村特困教师救助制度;逐步建立乡村教师心理档案。 为拓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鼓励乡村教师安心在乡村学校从教,文件在职称评审政策方面,结合实际提出了当前形势下的几项倾斜政策。针对乡村教师紧缺、跨学科任教比较普遍的实际,为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对课题和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此外,针对乡村学校留教师难,留优秀教师更难的情况,文件规定,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考核特别优秀的乡村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 乡村教师培养培训有更多机会。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实行点面结合。包括选拔200名左右乡村学校骨干教师,实施名师骨干带徒计划;每年组织80名左右乡村教师,开展乡村教师访名校计划;适时组织优秀乡村教师参加境外培训;推进乡村学校新任教师在县级教师发展学校顶岗培养1至3年后再回聘任单位工作的培训模式;实施乡村校(园)长“春笋”培训培养计划。此外,对所有乡村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能力的全员培训;因地制宜开展网络研修、送教下乡、送研上门、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的教科研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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